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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部分科室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发布日期:2023-04-17 17:06: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2947
 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部分科室窗帘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DERMYY-HQB2023-WZCG-005 
项目名称: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部分科室窗帘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伍万柒仟壹佰伍拾元整(¥:57150.00)
最高限价:伍万柒仟壹佰伍拾元整(¥:57150.00)
采购需求: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部分科室窗帘采购,详情见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合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3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以上三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04 月 18 日至2023年  04 月 20 日,每天上午0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4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04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六、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参加投标。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位代表参加开标,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方: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36-8215058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西三环路




责任编辑|王文娟
编辑|朱佳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