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疫情物资和设备采购及病区改造项目(移动方舱重症监护病房及发热门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20 17:32:3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482
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疫情物资和设备采购及病区改造项目(移动方舱重症监护病房及发热门诊)建设用地位于甘州区滨河新区西三环路与临松西街交口东北角。调查地块面积为5675.27m2,原土地为南华村七社居民区,现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A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编制完成《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疫情物资和设备采购及病区改造项目(移动方舱重症监护病房及发热门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1)通过调阅历史影像资料以及人员访谈,其历史沿革为:调查地块在2018年之前为居民区,2018年居民区拆除成为空地,2018至2019年地块闲置,2019年划拨为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2021年地块内筹备建设项目。现场踏勘发现,目前地块内部分地面硬化,项目正在筹备阶段,现场踏勘过程中未闻到恶臭、化学品等特殊气味,现场环境观感良好,未发现有污染痕迹。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2)现场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将地块内的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处的数据相比整体差别不大,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无异常。
(3)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 24 日
受理电话: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13629369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编制完成《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疫情物资和设备采购及病区改造项目(移动方舱重症监护病房及发热门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1)通过调阅历史影像资料以及人员访谈,其历史沿革为:调查地块在2018年之前为居民区,2018年居民区拆除成为空地,2018至2019年地块闲置,2019年划拨为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2021年地块内筹备建设项目。现场踏勘发现,目前地块内部分地面硬化,项目正在筹备阶段,现场踏勘过程中未闻到恶臭、化学品等特殊气味,现场环境观感良好,未发现有污染痕迹。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2)现场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将地块内的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处的数据相比整体差别不大,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无异常。
(3)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 24 日
受理电话: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13629369422